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项目简介资料

2023-10-27 10: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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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背景: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位于长春市东部,吉长南线14km以南6.5km处的蘑菇沟屯,距市中心约35km。该填埋场于2009年底开始建设,建设期为1年,于2010年10月底投入使用,设计垃圾处理规模为2600t/d。该垃圾填埋场截止2023年9月中旬,已经累计填埋垃圾总量约972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50万吨,生活垃圾922万吨,9月20日之后非应急情况下不再接收生活垃圾)。

中标人提供一套满足现场需求的渗滤液原液及其浓液全处理设备,并负责渗滤液处理系统的运营,运营人员全部由中标人提供。运营服务期满后,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设备设施所有权仍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将其拆除或自行处置。


2、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内现有渗滤液水质:

根据现场提供的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1 生活垃圾渗滤液水质情况

序号

指标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1

pH

7.975

7.662

7.12

7.352

7.55

2

SS

987.6

1258.3333

1190

880

485

3

COD

16109

16933

17900

28114

3535

4

BOD5

5442

4832

4595

3446

2238

5

氨氮

1398.0003

1637.8333

1521

1356

2355

6

总氮

1953

2286

2330

1858

3020

7

色度

3226

3333

2250

1500

250

8

总磷

108

444

20

16

16

9

总镉

0.05103

0.06857

0.06335

0.03647

0.00005

10

总铅

0.23748

0.29833

0.30950

0.27950

0.00009

11

六价铬

0.92105

2.1901667

2.266

1.2886

0.004

12

总铬

1.289

2.655

2.839

1.627

0.170

13

总汞

0.03365

0.05680

0.01120

0.00649

0.00032

14

总砷

0.0799

0.0713

0.0785

860.0450

0.0107

15

粪大肠菌群

6193

5183

4900

5520

24000


3、处理规模及目标

中标人须提供不小于1000m3/d的渗滤液原液及其浓液全处理设施(主工艺峰值负荷需达到1500吨/天)。按进水计量,需全量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废水不允许回流到调节池及垃圾堆体,产生的污泥和浓缩液固化物需自行处理。项目现场无自来水,由中标人自行解决。3年运营期内本项目不设保底量。


4、服务内容:须中标人提供日处理规模不少于1000m3/d的渗滤液处理服务,按规模按标准进行渗滤液处理并达标达产排放。渗滤液处理服务包含渗滤液处理设施的提供、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服务期结束后由中标人自行拆除渗滤液处理设施。


服务热线

0755-28993144

公司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大道智慧家园1栋B座230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 : 30-18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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