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项目

2024-01-03 15: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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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位于长春市东部,吉长南线 14km 以南6.5km 处的蘑菇沟屯,距市中心约 35km。该填埋场于 2009 年底开始建设,建设期为 1 年,于2010 年10 月底投入使用,设计垃圾处理规模为 2600t/d。该垃圾填埋场截止 2023 年9 月中旬,已经累计填埋垃圾总量约 972 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50 万吨,生活垃圾922 万吨,9 月20 日之后非应急情况下不再接收生活垃圾)。


2、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内现有渗滤液水质:

根据现场提供的数据,如下表所示。

科力迩


3、工艺路线:本项目工艺路线为“均衡罐外置式 MBR+纳滤(NF)+纳滤(NF)浓缩液深度处理”及“浓缩干化处理系统”。

渗滤液处理出水达标标准:渗滤液经处理后各类污染物浓度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如下:

科力迩

4、尾水排放

本项目渗滤液处理后尾水统一排放至填埋场指定的排放口,由中标人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对出水进行在线监测,且采购人不定期进行出水水质取样抽查。

5、污泥及废渣

本项目产生的生化污泥及废渣应脱水至含水率低于 60%。

废渣需要采用脱水、稳定化、密封打包等无害化方式处理。污泥和废渣外运至有资质的企业处理。

6、臭气排放标准

在本项目服务期内,车间边界恶臭污染物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限制要求,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制要求。

7、环境保护目标

渗滤液处理站作为环保工程,尽量减少渗滤液处理站本身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如气味、噪音等均须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l2348-2008)。


服务热线

0755-28993144

公司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大道智慧家园1栋B座230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 : 30-18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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