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污引立案调查!分析《水污染防治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适用场景

2023-07-18 08:39:34 科力迩

某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在2022年6月接到监测部门移交的某公司废水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情况报告单,显示在某日17时至19时,这家公司污水处理站总排口(DW011)站点的COD小时值浓度超标。执法人员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发起了立案调查,但有人提出应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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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类似的困惑经常出现在一线执法人员中,笔者通过结合此案进行分析,以厘清《水污染防治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之间的关系。


一方认为,此案应适用《水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规定了相应的罚款处罚。


另一方认为,此案应适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该条例要求排污单位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并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违反规定的罚款处罚高于《水污染防治法》。


在实际办理中,环境执法机构综合分析、征询专家意见,并参考了典型案例,最终适用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这样做不违反上位法规定,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也符合“一证式”监管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未明确规定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违法排放行为,仍应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进行处罚。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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